计提税费怎么写会计分录?税费,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,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。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:
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资源税、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房产税、车船使用税、土地使用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等
企业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”科目进行核算,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,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。该科目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,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;期末余额如在借方,反映的是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;期末余额如在贷方,反映的是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。
计提税费的会计分录
1、计提税费时,
借:税金及附加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消费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教育费附加
应交税费—应交资源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房产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车船税
应交税费—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等
2、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时,
借:本年利润
贷:税金及附加
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
1、企业产生企业所得税时,计提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:
借:所得税费用
贷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
2、企业缴纳所得税时,其会计分录为:
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